门诊慢特病费用报销 康县
实施主体 康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MB1651462P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未能联网结算,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593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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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939-595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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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康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MB1651462P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未能联网结算,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慢病条件的参保人门诊慢特病报销。 主动服务条件 已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异地就诊后直接结算,未直接结算的回参保地报销。(申报材料齐全)在参保地就医,在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主动服务频率 工作日受理
主动服务方式 窗口办理,材料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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