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康县
实施主体 康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MB1651462P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经认定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以及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定额或者全额补贴。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5956026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人民东路旧政府楼一楼医保办公室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5118352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中街11号政府大楼七楼707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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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康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MB1651462P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经认定符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有关文件中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返贫致贫人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以及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定额或者全额补贴。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符合资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 主动服务条件 经信息系统核验是否满足资助条件 主动服务频率 工作日办理
主动服务方式 各乡镇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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