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康县
实施主体 康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MB1651462P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 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的救助未联网结算的,可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5930112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中街政务服务中心22号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5956028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人民东路旧政府楼一楼医保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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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康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MB1651462P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对医疗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 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受的符合规定的自付医疗费用给予的救助未联网结算的,可申请办理手工(零星)报销。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符合参保地政策的享受医疗救助人员 主动服务条件 已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异地就诊后直接结算,未直接结算的回参保地报销。(申报材料齐全) 主动服务频率 工作日办理
主动服务方式 窗口办理,材料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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