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康县
实施主体 康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MB1651462P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5956025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人民东路旧政府楼一楼医保办公室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5118352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中街11号政府大楼七楼707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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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康县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MB1651462P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就医、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主动服务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结算 主动服务频率 以30个工作日为结算周期
主动服务方式 窗口办理,材料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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