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224MB1658613K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 服务内容 | 食品、保健食品、动物源性成分、植物源性成分检验检测、食品复检 |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公用事业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质量技术、检验检疫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 主动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社会组织等 | 主动服务条件 | 《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依据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检验任务书或监督检查计划安排,实施产品抽样和检验。 | 主动服务频率 | 不限 |
| 主动服务方式 | 检验检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