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康县
实施主体 康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MB18521333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向就诊患者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5930129
地址: 康县城关镇人民东路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9号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5930111
地址: 康县城关镇人民东路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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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康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MB18521333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向就诊患者出具医学诊断证明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主动服务对象 个人、法人、社会组织 主动服务条件 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主动服务频率 法定工作日均提供服务
主动服务方式 患者或患者家属在就诊医院按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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