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设施的拆除或改变功能、用途审核结果查询 康县
实施主体 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MB1889243K
服务对象 行政机关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面向下级人民政府,因城乡建设需要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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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0939-5121366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人民东路20号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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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城关镇人民东路20号康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4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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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康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1224MB1889243K
服务内容 面向下级人民政府,因城乡建设需要确需拆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做出决定前,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批准前,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查询类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公用事业 服务对象 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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