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西和县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225MB1616472C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申请办理计划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9-6655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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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9-6655860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西和县医疗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1225MB1616472C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符合享受生育保险相关待遇的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因特殊情况未能联网结算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的,包括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申请办理计划生育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参保职工。 | 主动服务条件 | ①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②医院收费票据; ③费用清单; ④病历资料。 | 主动服务频率 | 20个工作日 |
主动服务方式 | ①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政务服务窗口查询; ②有条件的可以通过电话、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手机APP客户端等方式查询事项的办理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