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102013921976N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有条件的地区,可向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7-2815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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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7-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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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4号肃州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楼6508办公室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102013921976N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5000元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就业创业 | 法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对政策出台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甘肃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