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102013921976N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个人缴费部分。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7-2815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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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7-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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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酒泉市肃州区肃北路4号肃州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五楼6508办公室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肃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102013921976N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