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张掖市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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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2000139260483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服务内容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10级伤残,且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咨询方式

电话: 0936-8360774
地址: 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3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6-8360202
地址: 张掖市甘州区杏林南路市政府统办三号楼2楼市政务大厅
网址: 前往投诉

办理地点 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3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张掖市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2000139260483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补贴类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补贴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申请补贴条件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申请补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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