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鉴定费) 张掖市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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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2000139260483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服务内容 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咨询方式

电话: 0936-8360774
地址: 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3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6-8360129
地址: 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社保中心综合科509办公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办理地点 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7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1楼3号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张掖市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2000139260483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补贴类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补贴标准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申请补贴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 领取的伤残津贴; 申请补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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