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甘州区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甘州区民政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201013926865P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生活照料、安全保护、精神慰藉、失能护理等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农村留守老年人 | 主动服务条件 | 因子女(全部子女)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开户籍地进入城镇务工或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在家留守的父母,这些农村留守老人,很多人生活特别简朴艰难,居住环境差;或承担着繁重的体力劳动;或担负着抚养、教育孙辈的重任;甚至遭遇排斥,闲暇时无处可去。 | 主动服务频率 | 1月1次 |
主动服务方式 | 上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