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2240153174305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10级伤残,且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6-5520263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6-5525802 |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张掖市临泽县临河东路1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10号窗口 | ||
| 办理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临泽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临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2240153174305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十级伤残7个月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