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
山丹县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山丹县民政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2260139303460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生活照料、安全保护、精神慰藉、失能护理等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主动服务对象 | 留守老人 | 主动服务条件 | 子女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开农村户籍地,进入城务工或经商,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而在家留守的父母。 | 主动服务频率 | 一月一次 |
主动服务方式 | 上门走访探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