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山丹县
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山丹县民政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2260139303460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 服务内容 | 对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关爱保护 |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主动服务对象 | 农村留守儿童 | 主动服务条件 | 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 主动服务频率 | 每月一次 |
| 主动服务方式 | 入户走访服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