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301566438677P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5-6168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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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5-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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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武威市凉州区仁和街36号武威市凉州区政务服务中心3层“区社保”窗口(可乘坐25路、14路、19路等车次到达)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301566438677P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有伤残等级及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