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机构 | 民勤县民政局 | 实施编码 | 11622322013933184K4000711019000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办理地点 |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层民政局窗口(可乘坐1路、3路等车次到达)-民勤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武威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5-5938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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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5-12345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到场次数 | 1次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第一次到现场原因:《关于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甘财社〔2011〕19号)规定:县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查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并将审批结果函告孤儿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时与散居孤儿监护人签订协议,颁发散居孤儿《儿童福利证》,监护人凭个人身份证和《儿童福利证》领取孤儿基本生活费,孤儿基本生活费的发放,要建立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两级档案管理制度。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需要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等多个环节。 |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和社会散居孤儿情况进行初步核实,符合条件的,填写《甘肃省孤儿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地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后,连同其他证明材料一并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审查孤儿基本生活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 ||||
特别程序 | 无 | ||||
实施主体 | 民勤县民政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申办主体 | 自然人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网办深度 | 信息发布(Ⅰ级) |
事项状态 | 在用 | 咨询电话 |
电话:
0935-5938215 |
投诉电话 |
电话:
0935-12345 |
咨询电话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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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电话:
0935-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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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三雷路16号民勤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层民政局窗口(可乘坐1路、3路等车次到达)-民勤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武威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主题分类 | 无 | ||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无 | ||||
办事信息 | |||||
是否网办 | 不可网上办理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 | 通办范围 | 全国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支持预约办理 | ||||
编码代码 | |||||
基本编码 | 000711019000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322013933184K | ||
实施编码 | 11622322013933184K4000711019000 | 业务办理编码 | 11622322013933184K400071101900001 | ||
结果信息 | |||||
审批结果类型 | 证照 | 审批结果名称 | 特殊儿童保障证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支持物流快递 |
审批结果样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