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报警服务 古浪县
实施主体 古浪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323015323347P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咨询方式

电话: 0935-110
地址: 古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专区服务窗口(古浪县古浪镇昌灵路社区崇文路1号)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5-12345
地址: 古浪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导办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古浪县古浪镇昌灵路社区崇文路1号)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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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古浪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323015323347P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根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主动服务对象 统一受理辖区群众报警、紧急求助、举报、投诉。 主动服务条件 110报警服务台 主动服务频率 全天24小时服务
主动服务方式 接警后,快速出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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