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管理 天祝藏族自治县
  • 0到现场次数
  •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受理机构 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政局 实施编码 11622326013934187X4622011029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天祝县华藏寺镇华锐路60号天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办理窗口(可乘坐2路、5路公交车到“融媒体中心”或“妇计中心”站后步行到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5-3121215
地址: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团结路)166号县政府大楼二楼民政局社会组织办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5-12345
地址: 天祝县华藏寺镇华锐路60号天祝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第七条 受理首次登记申请的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并根据所通过的职业水平评价级别相应发给民政部统一印制的助理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或者高级社会工作师登记证书。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 受理再登记申请的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在其登记证书“再登记情况”栏目内加盖登记专用章。审核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天祝藏族自治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5-3121215
投诉电话 电话: 0935-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5-12345
办理地点 天祝县华藏寺镇华锐路60号天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办理窗口(可乘坐2路、5路公交车到“融媒体中心”或“妇计中心”站后步行到县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主题分类 其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622011029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326013934187X
实施编码 11622326013934187X4622011029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2326013934187X4622011029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及时将登记资料录入登记信息系统。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