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通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4240139360519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按甘社保发[2018]170号文件要求已取消); 3.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承诺制)(原件);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5.孤儿、孤寡老人提供民政部门相关证明(按甘社保发[2018]170号文件要求已取消)。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