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投诉举报 临洮县
实施主体 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4270153336257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提供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服务
咨询方式

电话: 0932-2236575
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秦汉北路政务服务中心1楼30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2-2245001
地址: 甘肃省定西市临洮县洮阳镇文峰西路4号政府2号统办楼一楼101室(监察大队)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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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临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4270153336257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提供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服务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主动服务条件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 主动服务频率 2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主动服务方式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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