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428013937935P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10级伤残,且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2)48689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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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2)4861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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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定西市漳县武阳镇陈庄南路5号政务服务大厅1楼34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428013937935P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 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 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 补助金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十八条:……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 动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和伤残等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核定一 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