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陇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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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陇南市水务局 实施编码 1162260001393930823000119010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7号(市水务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陇南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5938945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7号(市水务局)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5938966
地址: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7号(市水务局)窗口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报告修改完善
实施主体 陇南市水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9-5938945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5938966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9-5938966
办理地点 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东江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2层7号(市水务局)窗口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陇南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水务气象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19010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6000139393082
实施编码 1162260001393930823000119010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26000139393082300011901000010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XXX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批复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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