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陇南市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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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陇南市人社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6005562769773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服务内容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10级伤残,且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咨询方式

电话: 0939-8215782
地址: 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五凤街1号裙楼1楼(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工伤失业保险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9-8212599
地址: 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五凤街1号人社大厦11楼1103室
网址:

办理地点 陇南市武都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五凤社区五凤街1号裙楼1楼(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工伤失业保险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受理业务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实施主体 陇南市人社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6005562769773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补贴类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补贴标准 五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本人工资。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申请补贴条件 经鉴定为5-6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鉴定为7-10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申请补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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