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灵台县
实施主体 灵台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7230139476581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对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关爱保护
咨询方式

电话: 0933-3621804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大厅民政局71号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3-3621238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205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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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灵台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7230139476581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对农村留守儿童生活、学习和心理状况等方面进行关爱保护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全县所有留守儿童 主动服务条件 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连续3个月以上,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16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主动服务频率 每月一次
主动服务方式 乡镇每月摸排,系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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