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723439001026T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个人缴费部分。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3-3622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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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3-593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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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局58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723439001026T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当年实际缴费三分之二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 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 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 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 申请补贴周期 | 一年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