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管理发放 灵台县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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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723439001026T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提供津贴发放服务。
咨询方式

电话: 0933-3623026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局68号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3-5932124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楼205办公室
网址:

办理地点 甘肃省平凉市灵台县中台镇溪河南路253号灵台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人社局68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723439001026T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补贴类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补贴标准 对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国务院授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由国家一次性发给人民币20000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对1995年以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仍按月发放政府特殊津贴。
自然人主题分类 离职退休 法人主题分类 其他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申请补贴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申请补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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