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23013952983E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4-5256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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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4-5131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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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甘肃省-庆阳市-华池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分中心-二楼13号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23013952983E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执行。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至4级工伤职工发放伤残津贴,有护理等级的发放生活护理费。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