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24015361458A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有条件的地区,可向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4-5651093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4-12345 |
||
办理地点 | 合水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西华池镇古象西路100号)一楼B区29号窗口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合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24015361458A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有条件的地区,可向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