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鉴定费) 正宁县
  •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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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825013953986U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咨询方式

电话: 0934-6121188或0934-6355457
地址: 正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7-28号窗口(正宁县北街7号)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4-6141996
地址: 正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3(正宁县北街7号)
网址: 前往投诉

办理地点 正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7-28号窗口(正宁县北街7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825013953986U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补贴类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补贴标准 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本人工资,五级伤残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16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7个月本人工资,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申请补贴条件 一至十级伤残职工 申请补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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