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正宁县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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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825013953986U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个人缴费部分。
咨询方式

电话: 0934-6123080
地址: 正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6号窗口(正宁县北街7号)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4-6141996
地址: 正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03(正宁县北街7号)
网址: 前往投诉

办理地点 正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6号窗口(正宁县北街7号)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正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825013953986U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补贴类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补贴标准 (1)对招用或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2)对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3)对招用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在正企业,按其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不超过其实际缴费2/3的补贴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申请补贴条件 (1)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2)招用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3)招用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正企业。 申请补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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