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路施工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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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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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宁县交通运输局 实施编码 11622826013954399R4000718001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宁县新宁镇宁州一路集中办公区4号楼)二楼E区1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电话: 0934-5956169
地址: 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宁县新宁镇宁州一路集中办公区4号楼)二楼E区11号窗口。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4-6621345
地址: 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宁县新宁镇宁州一路集中办公区4号楼)二楼201室。
网址: 前往投诉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二)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三)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涉及经营性公路的,应当征求公路经营企业的意见;不予许可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特别程序 需要现场勘验,需要组织听证,需要检验、检测、检疫,需要向社会公示,需要专家评审
实施主体 宁县交通运输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34-5956169
投诉电话 电话: 0934-6621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34-6621345
办理地点 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宁县新宁镇宁州一路集中办公区4号楼)二楼E区11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 法人主题分类 准营准办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718001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826013954399R
实施编码 11622826013954399R4000718001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2826013954399R4000718001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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