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2601536320X6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个人缴费部分。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4-6629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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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34-6621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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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宁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宁县新宁镇宁州一路集中办公区4号楼)二楼D区09号人社综合窗口 |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2601536320X6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单位对招用的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