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镇原县
  •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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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827013954954N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个人缴费部分。
咨询方式

电话: 0934-7126236
地址: 镇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镇原县城关镇文汇路12号林水大厦)1楼F006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4-12345
地址: 镇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镇原县城关镇文汇路12号林水大厦)1楼101室绩效考评股办公室
网址:

办理地点 镇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镇原县城关镇文汇路12号林水大厦)1楼F006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镇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2827013954954N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补贴类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补贴标准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申请补贴条件 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的大龄(男50岁、女40岁以上)、身体有残疾(持残疾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零就业家庭成员等,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转为城镇户籍就业困难的人员,持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及当年缴费票据向所辖社区提交申请。 申请补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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