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临潭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3021MB15133938 |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 服务内容 | 新生儿监护人向出生医院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出生医院将相关信息录入甘肃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为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发放儿童预防接种证,并加盖预防接种专用章,告知监护人于儿童出生1个月后携带预防接种证前往就近预防接种门诊完成后续疫苗接种。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41-3125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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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41-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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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临潭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3021MB15133938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 服务内容 | 新生儿监护人向出生医院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出生医院将相关信息录入甘肃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为新生儿建立预防接种电子档案,发放儿童预防接种证,并加盖预防接种专用章,告知监护人于儿童出生1个月后携带预防接种证前往就近预防接种门诊完成后续疫苗接种。 |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生育收养、医疗卫生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无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 主动服务对象 | 辖区内0~6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 主动服务条件 |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部分省份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或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 主动服务频率 |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簿)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3.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
| 主动服务方式 | 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并核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