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金给付 卓尼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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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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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卓尼县民政局 实施编码 11623022013962495M400051100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卓尼县柳林镇洮砚街2号 县四大班子统办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咨询方式

电话: 0941-3621232
地址: 甘肃省卓尼县柳林镇洮砚街2号 县四大班子统办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41-12345
地址: 甘肃省卓尼县柳林镇洮砚街会议中心8楼大数据中心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上级下放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甘政发〔2021〕4号)第二条四三款 对于支出型救助:①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临时救助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等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逐一调查核实,视情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审核意见,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②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的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审查,作出审批决定并公示。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卓尼县民政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41-3621232
投诉电话 电话: 0941-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41-12345
办理地点 甘肃省卓尼县柳林镇洮砚街2号 县四大班子统办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511002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3022013962495M
实施编码 11623022013962495M4000511002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3022013962495M4000511002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按照临时救助对象认定结果发放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不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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