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鉴定费) 卓尼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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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30220139668089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业务部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本人工资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咨询方式

电话: 0941-3621126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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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41-312345
地址:
网址:

办理地点 甘肃省卓尼县柳林镇洮砚街2号 县四大班子统办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30220139668089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补贴类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补贴标准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申请补贴条件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已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2、劳动者患病或所受伤害已被依法认定为工伤;3、劳动者因工致残,已由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4、劳动关系经以下两种法定情况而解除或者终止;5、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申请补贴周期 一般在递交审核材料后30天内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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