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30220139668089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提供津贴发放服务。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41-362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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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41-3622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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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甘肃省卓尼县柳林镇洮砚街2号 县四大班子统办楼一楼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卓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30220139668089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1.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2)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或在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重大贡献,并得到业内人士的认可。(3)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学术成就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带头人。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离职退休 | 法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 | 申请补贴条件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的通知,从2009年1月1日起,将按月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调整政府特殊津贴标准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列支拨款。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