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3025767740768P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5-10级伤残,且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申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41-59335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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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41-612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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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格萨尔西街1号-玛曲县政务大厅-人社窗口。 | ||
办理时间 | 夏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早上8:30—中午12:00,下午2:30—下午18:0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早9:00—中午12:00,下午14:30—下午17:30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玛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3025767740768P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