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争议处理 碌曲县
实施主体 碌曲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3026MB1632181Q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咨询方式

电话: 0941-6621067
地址: 碌曲县勒尔多东路卫生健康局
网址: 前往咨询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41-6621067
地址: 碌曲县勒尔多东路卫生健康局
网址: 前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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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碌曲县卫生健康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623026MB1632181Q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主动服务类
服务内容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医疗卫生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主动服务对象 自然人,事业法人 主动服务条件 医患发生纠纷时,双方愿意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解决纠纷 主动服务频率 根据实际需要进行
主动服务方式 及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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