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重建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夏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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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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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夏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编码 11623027013964917N4000141001003
服务对象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尔塘村统办楼2号楼3楼301室(宗教办)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方式

电话: 0941-7121768
地址: 夏河县浪格塘48号1号楼1号大厅33号综合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41-12345
地址: 夏河县浪格塘48号2号楼3楼民宗综合办公室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9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2017年8月26日修订)第三十三条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规划、建设等手续。 宗教活动场所扩建、异地重建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由宗教团体向拟设立的宗教活动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设立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对申请设立寺观教堂的,提出审核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特别程序 不得违反《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即: 第四条 国家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宗教和睦与社会稳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不得利用宗教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进行恐怖活动。 第五条 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在相互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不得接受附加的宗教条件。
实施主体 夏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州宗教局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Ⅰ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41-7121768
投诉电话 电话: 0941-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41-12345
办理地点 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尔塘村统办楼2号楼3楼301室(宗教办)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其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不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41001003 实施主体编码 11623027013964917N
实施编码 11623027013964917N4000141001003 业务办理编码 11623027013964917N400014100100302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XXX异地重建申请的批复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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