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夏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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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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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夏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编码 11623027013964917N4000141017000
服务对象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尔塘村统办楼2号楼3楼301室(宗教办)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方式

电话: (0941)7121768
地址: 夏河县浪格塘48号1号楼1号大厅33号综合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41)12345
地址: 夏河县浪格塘48号2号楼3楼民宗综合办公室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国家宗教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宗发〔2018〕11号)第三十九条 宗教团体申请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报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的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第四十条 全国性宗教团体举办的宗教院校申请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报国家宗教事务局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宗教团体举办的宗教院校申请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第四十一条 宗教活动场所申请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人民币的,应当将申请材料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批。 第四十二条 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特别程序
实施主体 夏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州宗教局 网办深度 信息发布(Ⅰ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41)7121768
投诉电话 电话: (0941)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41)12345
办理地点 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尔塘村统办楼2号楼3楼301室(宗教办)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不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41017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3027013964917N
实施编码 11623027013964917N4000141017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3027013964917N4000141017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同意XX捐赠的批复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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