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检车申领检验标志 夏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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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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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构 夏河县公安局 实施编码 11623027720231181X4622009102000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夏河县浪格尔塘005号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一楼大厅综合岗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电话: 0941-5930454
地址: 甘肃省夏河县浪格尔塘005号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41-12345
地址: 甘肃省夏河县曼克尔村171号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402室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申请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特别程序 无。
实施主体 夏河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41-5930454
投诉电话 电话: 0941-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41-12345
办理地点 甘肃省夏河县浪格尔塘005号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一楼大厅综合岗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其他 法人主题分类 其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无。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622009102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3027720231181X
实施编码 11623027720231181X4622009102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3027720231181X462200910200001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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