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变更) 夏河县
  • 0到现场次数
  •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全县 通办范围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受理机构 夏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实施编码 1162302778403120X24000116005000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路046号2号楼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大厅生态环境保护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14:30-18:00
咨询方式

电话: 0941-7122208
地址: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路046号2号楼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大厅生态环境保护局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41-12345
地址: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路政府统办二号楼一楼甘南州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办公室
网址: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法定依据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到场次数 0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30个工作日 行使层级 县级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带齐业务相关手续。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特别程序 现场核查15个工作日。《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对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需要进行现场核查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实施主体 夏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申办主体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Ⅳ级)
事项状态 在用 咨询电话 电话: 0941-7122208
投诉电话 电话: 0941-12345
咨询电话 电话:
投诉电话 电话: 0941-12345
办理地点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路046号2号楼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大厅生态环境保护局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14:30-18:00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进驻大厅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自然人主题分类 法人主题分类 环保绿化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办事信息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通办范围 全县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不支持预约办理
编码代码
基本编码 000116005000 实施主体编码 1162302778403120X2
实施编码 1162302778403120X24000116005000 业务办理编码 1162302778403120X2400011600500003
结果信息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排污许可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物流快递
审批结果样本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