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3027MB1629118G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服务内容 | 无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41-7126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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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0941-12345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实施主体 |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3027MB1629118G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主动服务类 | ||||
服务内容 | 无 | ||||
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公用事业 | 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 公用事业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主动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主动服务条件 |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2019年6月29日国宾主席令第三十一号) 第七十六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可能误导公众的疫苗安全信息,应当立即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相关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等进行核实、分析,并及时公布结果之规定。 | 主动服务频率 | 依据需要 |
主动服务方式 | 互联网宣传、媒体宣传、口头宣传等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