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 中川园区
  • 8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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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中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编码 TE6271000000002614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个人缴费部分。
咨询方式

电话: 0931-8254797
地址: 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政务中心东侧A12号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8255939
地址: 企业服务中心6号办公楼413办公室
网址:

办理地点 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政务中心东侧A12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网上可正常提交,节后办理。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中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编码 TE6271000000002614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补贴类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补贴标准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 2/3。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申请补贴条件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 申请补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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