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工伤保险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中川园区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办件评价:
指南评价:
查看评价 我要评价
实施主体 中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编码 TE6271000000002614
服务对象 自然人 行使层级 县级
服务内容 经办机构每年开展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
咨询方式

电话: 0931-8254798
地址: 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政务中心东侧A14号窗口
网址: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 0931-8255939
地址: 企业服务中心6号办公楼413办公室
网址:

办理地点 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政务中心东侧A14号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节假日网上可正常提交,节后办理。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报材料 收费情况 办理流程 常见问题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中川园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实施主体编码 TE6271000000002614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补贴类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补贴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依据描述: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自然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法人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是否网办 可网上办理
网上办理深度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申请补贴条件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六章第三节第八十八条:业务部门可通过民政、卫生、公安等政府部门的证明,对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享受待遇资格定期验证,确定其继续享受待遇资格;第八十九条:工伤职工或供养亲属不再具备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或拒绝治疗的,业务部门停止支付工伤待遇。 申请补贴周期

温馨提示

用户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操作!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