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基本信息

玉门市医疗保障局
002036110004
公共服务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
1.受理阶段责任:公示办理业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资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告知理由)。 2.审核阶段责任:对审核材料进行复核,如现场办理情况现场核实,如为网上办件,复核材料不满足,驳回时需告知补正材料。 3.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