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政办发〔2019〕79号
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的公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驻文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深化我县“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部门在继续按照“谁实施、谁公布、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机构改革后正在实施的证明事项再次进行梳理的基础上,编制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保留清单之外的证明事项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事项取消和保留清单见附件。
附件:1.县级政府各部门拟取消证明事项清单
2.县级政府部门现行保留证明事项清单
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1日